今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

2023年7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自即日起施行。话不多说,一起看具体内容。

2023年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jpg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3年第33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1号发布),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2023.7.24.doc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20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3年7月20日


浏览量2458

回上页

0

Copyright © 2018 浙ICP备18025678号 技术支持:熙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