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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
发布日期:2020-03-23 18:32浏览次数:3638次
今天(3月23日)下午3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三十八场。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引言:今天(3月23日)下午3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三十八场。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jpg

自2月22日以来,我省已连续30天无本地新增病例。至今未发生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确诊和疑似病例,也未发生境外输入疫情本地传播病例。尤其是3月22日实现了本地确诊病例“清零”的目标。

3月22日,我省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新增本地出院病例1例。截至3月22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17例,累计出院1216例,死亡1例。3月22日,我省新增境外输入病例1例,新增境外输入出院病例1例。截至3月22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1例,累计出院5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2例。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330人,尚有147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后,省政府授权各设区市政府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将由各地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在切实防止疫情反弹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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