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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备案
发布日期:2019-04-07 00:00浏览次数:4979次

一、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备案  


二、受理机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三、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四、岗位联系人  

金霞花  


五、联系电话  

0571-88903246  


六、服务对象  

企业(组织)  


七、办理期限  

1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设立依据  

(一)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二)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87号)

 

十、申报条件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经伦理审查通过且申办者(即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代理人)与临床试验机构签订协议或合同。

(二)按要求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  


十一、材料明细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表:申请表应填写完整,无相关内容应填写“/”,登载内容应与提交的其他申请资料保持一致。

(二)申办者或代理人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三)伦理委员会意见扫描件:应明确临床方案版本号、伦理审查意见、签署日期并加盖伦理委员会专用章。

(四)申办者与临床试验机构实施临床试验协议或合同的扫描件。

(五)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扫描件: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3年内批准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

申请材料应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需签字;并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材料以PDF格式上传。  


十二、办理流程  

省局受理大厅审核→做出决定→邮寄送达备案件

备注:申办者或代理人完成临床试验备案后,试验项目起止日期有变化的,应当于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申办者公章)。

 

十三、流程图  

 

十四、表格下载  

 

十五、网上受理  

 

十六、结果查询  

 

十七、监管措施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0571-88903370

 

十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九、办理地点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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