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来说,其工作原理和产品实际能力,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和用途,但局限于医疗器械注册法规、标准及当前限制,企业申报的知识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的能力的一个方面,因此,许多朋友问到我,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是否可以超范围使用,写个文章,一并说明。
对于许多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来说,其工作原理和产品实际能力,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和用途,但局限于医疗器械注册法规、标准及当前限制,企业申报的知识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的能力的一个方面,因此,许多朋友问到我,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是否可以超范围使用,写个文章,一并说明。
医疗器械可以超范围使用吗?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超范围使用?
医疗器械超范围使用,又叫“超说明书使用”,是指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超出了医疗器械注册的“产品适用范围”。这个“范围”界定了该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适用人群及适用场所等。一般而言,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1)医疗器械的超适用范围使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医疗器械在注册时均标有明确的适用范围,但在实际应用中却经常出现超出适用范围使用的情况。
(2)医疗器械的超适用人群使用。医疗器械应有明确的适用人群和禁忌人群。在医疗实践中,医院扩大人群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将只能用于部分人群的设备用于整体;② 检查前未对患者全方位了解,忽略了患者本身的禁忌证。
(3)医疗器械的超适用场所使用。医疗器械都有一定的使用环境标准,以满足既定的温湿度、通风、电磁环境、辐射防护等要求。部分医院在建设时忽视相应规定,造成医疗器械超适用场所使用。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医疗器械超范围使用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说法
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虽然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的条款(产品说明书含和注册证内容一致的“产品适用范围”),但在“法律责任”一章却没有明确违反上述条款(含医疗器械超范围使用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三、《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在医疗器械超范围使用相关规定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临床使用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操作指南、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等,遵守医疗器械适用范围、禁忌症及注意事项,注意主要风险和关键性能指标”。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