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血液辐照仪、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产品通常由主机、控制系统、X射线发生装置(双源)、辐照容器、冷却系统组成,适用于血站或者医院对袋装全血类、红细胞类和血小板类血液制品进行X射线辐照。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起来了解法规动向。
X射线血液辐照仪、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产品通常由主机、控制系统、X射线发生装置(双源)、辐照容器、冷却系统组成,适用于血站或者医院对袋装全血类、红细胞类和血小板类血液制品进行X射线辐照。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起来了解法规动向。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查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述的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是指利用X射线源对血液样品进行辐照的医疗器械。对于利用其他射线源对血液样品进行辐照的设备,如γ射线源,也可参考。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 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建议使用通用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
2.管理类别和分类编码
参照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0-01-04。
3.注册单元划分
注册单元划分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原则上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建议符合以下原则:
3.1主要组成部件不同
多射线源与单射线源产品,建议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3.2产品结构不同
X射线球管与辐照容器排布方式不同的产品,如并列排布、类星体排布,建议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二) 综述资料
1.概述
描述申报产品的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描述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
如适用,描述有关申报产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别细节,如:申报产品的历史概述、历次提交的信息,与其他经批准上市产品的关系等。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的产品设计开发应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应能保证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转化、更改等各环节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重点对产品安全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确认。产品设计应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
2.产品描述
2.1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通过X射线发生装置产生X射线,对辐照容器中的袋装血液样品进行辐照,使血液样品中具有免疫作用的淋巴细胞失去增殖活性,以此降低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的发生概率,得到临床需要的辐照血液样品。
使用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进行血液辐照的目的是预防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的发生,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一般用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标准WS/T 623全血和成分血使用及《血站技术操作规程》中规定的需进行血液辐照的血液样品及临床适用情况,辐照后血液样品的质量控制要求与原血液样品要求相同。
申请人需结合产品的临床应用,描述产品的工作原理,包括产品血液辐照技术的原理,X射线发生装置的原理,X射线作用于淋巴细胞损伤DNA的作用机理等。
2.2结构及组成
2.2.1产品整体描述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一般由X射线发生装置、屏蔽装置、辐照容器、旋转机构,冷却系统(如有)及控制系统组成。申请人需提供产品整体描述资料,可以结合产品的结构组成对产品进行描述,提供产品外观构造、完整系统的详细描述。
申请人需提供产品机房布局图,提供产品实物图示、系统框图以及各部件之间连接关系图示,辐照源与辐照容器的位置排布图,并标识关键部件/组件,提供详细说明。
申请人需提供与产品物理性能相关的设备属性的完整描述,需包含整个系统及系统各部件的技术特性、性能参数和规范。
申请人需提供相对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创新性技术、设计、应用的详细介绍。例如:采用直线加速管来代替常规X射线球管作为X射线放射源等。
2.2.2产品部件
申请人需提供产品各部件的详细描述,包括各部件的工作原理、结构组成、主要功能及性能参数等。
2.2.2.1 X射线发生装置
X射线发生装置为产品的核心部件,需明确X射线管的数量,提供X射线管及高压发生器的型号、供应商及物理参数。
2.2.2.2 屏蔽装置
屏蔽装置包括X射线管屏蔽体及辐照室屏蔽体,需提供屏蔽装置的结构图示,说明屏蔽体结构设计、材质、厚度以及厚度设定的计算方法,所能达到的屏蔽效果。
2.2.2.3 辐照容器
说明辐照容器的固定方式,明确辐照容器的数量、材质、尺寸(高度、内外径)、容量,及满载所能容纳的血袋数量、规格。
2.2.2.4 旋转机构
提供旋转机构的结构图示,说明旋转机构结构设计、传感器及旋转方式、方向、转速。
2.2.2.5 冷却系统(如有)
冷却系统一般不建议放入辐照设备的结构及组成进行申报,产品内置的冷却系统除外。如有,需明确冷却系统的冷却类型,冷却介质以及冷却参数(流量、温度等)。
2.2.2.6 控制系统
一般包括硬件部分及控制软件,说明硬件部分的性能参数,说明软件功能,如辐照功能、警示/提示功能等。
2.3型号规格
申请人需明确申报产品的型号规格,提供产品配置表。若申报产品包含多种型号规格,需要说明各型号规格之间的产品配置差异。
2.4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
申请人需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差异,对比内容需要包括产品的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适用范围、临床功能和产品技术特征等方面,并重点描述申报产品的新技术、新特征和新功能。
3.适用范围
3.1适用范围
申请人需说明申报产品可以提供的射线种类(X射线)和适用的辐照对象,例如:
该产品适用于血站或者医院对袋装全血类、红细胞类和血小板类血液样品进行X射线辐照。
3.2预期使用环境
申请人需明确对设备使用环境的要求。
使用环境的要求至少应包括温度、湿度、大气压、电源条件等。
(三) 非临床资料
1.风险管理
申请人需提供产品的风险管理资料,包括详细说明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剩余风险可接受性、风险综合评价等重要内容。按照GB/T42062标准的要求,结合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的安全特征,从能量危险(源)、生物学和化学危险(源)、生物相容性危险(源)、操作危险(源)、信息危险(源)等方面,对产品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阐述相应的防范措施,产品建议重点关注的主要风险可参考附件1。
2.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申请人需提供《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说明申报产品为符合适用的各项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不适用的各项要求,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理由。
3.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3.1申报产品适用标准情况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宜参考的标准见表1。
表1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适用的标准
GB 4793.1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
GB/T 18268.1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YY /T 1834 |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 |
3.2产品技术要求
需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编制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示例见附件2。
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可参照YY /T 1834的相关要求,结合产品特征进行制定,具体性能指标参见附件2,对于需制造商规定的参数,需依据产品实际应用情况,在性能指标条款中列明相关参数的具体数值,例如:数量、规格、范围及误差等。
3.3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需注明产品型号规格或配置,样品描述应与产品技术要求的部件名称和型号等信息保持一致。
检验报告需要提供软件版本界面的真实照片或列明软件版本信息。具有用户界面的软件需要体现软件发布版本和软件完整版本,无用户界面的软件需要体现软件完整版本。
3.3.1同一注册单元的典型检验产品
申请人需按照注册单元进行产品检验,检验结果需要覆盖注册单元内所有产品型号规格或配置。典型检验产品需要考虑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预期用途等,一般选取功能最齐全,结构最复杂,辐照杯数量最多、体积最大,风险最高的产品型号规格或配置,并提供检验典型性说明。
3.3.2产品电磁兼容检验
申请人需提供电磁兼容检验中产品运行模式的选取依据,如待机模式、辐照运行最大发射模式及辐照运行典型模式等。需考虑产品基本性能,如根据风险评估无基本性能可进行说明。根据标准要求进行电磁兼容检验。
3.3.3关于检验情况的说明
申请人可以提供检验情况说明和检验报告清单,描述检验报告对应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和检验类型(产品性能和安规检验、电磁兼容检验等)。
4.研究资料
根据产品的适用范围和技术特征,提供非临床研究综述,逐项描述所开展的研究,概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根据非临床研究综述,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各项研究可通过文献研究、实验室研究、模型研究等方式开展,一般应当包含研究方案、研究报告。采用建模研究的,提供产品建模研究资料。
4.1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电气系统安全性研究
申请人需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说明,列表说明产品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来源以及临床意义,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申请人需说明适用的标准或方法,解释引用或采用的理由。关于适用标准中的不适用条款,需要提供必要的说明。
申请人需按照YY /T 1834的要求,提供辐照容器吸收剂量研究。包括不限于:
(1)提供相同辐照条件下,辐照容器满载状态,空载或最小负载状态下吸收剂量分布图研究。
(2)提供辐照容器满载状态下,参考点吸收剂量准确性的研究,其偏差值应≤10%。
(3)提供辐照容器满载状态下,辐照容器内吸收剂量均匀性的研究,任意位置之间的偏差值应≤30%。
(4)提供辐照容器满载及最小负载状态下,辐照容器任意位置的样品吸收剂量研究,任意位置的吸收剂量值均应在25Gy-50Gy范围内。
申请人需提供与联合使用器械的研究资料。如联合使用的血袋,血袋需符合标准GB 14232.1的要求,辐照血液血袋需粘贴血液辐照指示卡,需明确血袋的材质,并提供辐照对血袋包材不产生影响的研究验证。
4.2辐射安全研究
申请人可按照YY /T 1834提供辐射安全的研究资料,包括不限于:
(1)提供待机及最大辐照剂量工作状态下杂散辐射研究,距辐射源1m处,杂散辐射剂量当量率应不超过1μSv/h。
(2)提供待机及最大辐照剂量工作状态下泄露辐射研究,辐照设备可触及表面50mm处任意位置的泄漏辐射剂量当量率应不超过2.5μSv/h。
4.3软件研究
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进行辐照时,如果辐照门连锁功能失效,可能会出现开启辐照门未停束的情况,给操作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因此,X射线血液辐照设备的软件安全性级别一般为严重级别。
申请人需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2修订版)》的要求提交软件研究资料。如适用,按照《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2修订版)》的要求提交网络安全研究资料。
4.4清洁、消毒研究
该产品与患者不接触,常规情况下进行低水平消毒即可,若有血液泄露造成污染的情况,需要进行彻底清洁,然后根据污染的性质和程度进行中等水平或低水平消毒。申请人需明确推荐的清洗和消毒工艺(方法和参数)、工艺的确定依据以及验证资料。
4.5可用性研究
注册申请人需参照《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按照中使用风险医疗器械要求提交使用错误评估报告,包括基本信息、使用风险级别、核心要素、同类医疗器械上市后使用问题分析、使用风险管理、结论等内容。
4.6稳定性研究
4.6.1使用稳定性
申请人需按照《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供产品使用期限的研究资料,产品老化研究后需进行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整机性能验证。对于某些可更换部件,可单独确定其使用期限。如X射线管组件。
4.6.2运输稳定性
申请人需提供运输稳定性和包装研究资料,证明在申请人规定的运输条件下,运输过程的环境条件(例如:震动、振动、温度和湿度的波动)不会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包括完整性和清洁度,造成不利影响。
4.6其他研究
申请人需提供基于真实人体血液样品的辐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报告,研究辐照对血液成分的影响,辐照后的血液样品需符合GB 18469的质量要求。申请人应分析影响辐照效果的影响因素,如不同辐照容器规格,血液样品负载情况,不同辐照参数等,需考虑辐照容器的大小、辐照容器内血液样品的排布方式、负载量、辐照剂量范围、剂量率、辐照时间等的对辐照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的最不利情况,并分别开展真实血液样本试验。对于不同的血液样品类型,每组血液样品类型试验至少需要5例不同健康献血者的血液。对于辐照血液样品类型的选取,申请人需说明辐照血液样品类型选取充分的理由,可参照标准WS/T 623全血和成分血使用及《血站技术操作规程》中对于需进行辐照的血液类型要求,结合适用范围的宣称进行确定,一般可包括以下几类:
(1)全血
全血类型包括全血及去白细胞全血,申请人可从白细胞含量及临床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的选取类型典型性分析,如全血。
(2)红细胞
红细胞类型包括浓缩红细胞,浓缩去白红细胞、悬浮红细胞、去白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及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申请人可从是否需要辐照、白细胞含量及临床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的选取类型典型性分析,如悬浮红细胞。
(3)血小板
血小板类型包括浓缩血小板、混合浓缩血小板、单采血小板及去白单采血小板。申请人可从白细胞含量及临床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的选取类型典型性分析,如单采血小板。
(4)其他
申请人需根据适用范围的宣称,进行血液样品类型选取。如单采粒细胞。
X射线辐照对血液成分影响的研究内容示例可参考附件3。
(四) 临床评价要求
产品不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目录中的产品,申请人需按相关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评价。
(五)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其他适用标准的要求(如:GB 4793.1、GB/T 18268.1、YY /T 1834等中关于说明书和标签标识方面的要求)。其中说明书中应特别注意的地方有:
1. 注册申请人宜根据产品具体功能,确定其临床适用范围,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标准 WS/T 623全血和成分血使用、《血站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明确进行辐照的血液样品类型、适应证和禁忌证。
2. 申报产品使用过程中,有关电子辐射的防护措施,建议提示使用者予以特别注意。
3. 明确辐照容器满载状态及最小负载状态的说明和要求,如血袋数量、规格及放置方式。
4. 明确需配用符合标准GB 14232.1的血袋的说明,明确血袋辐照标识的说明和提示。
5. 明确使用人员资质要求,该产品使用场景为血站或医院,操作者需接受系统使用培训。
6. 建议说明关键部件更换周期、维护周期,如X射线管组件、冷却系统(如有)。
7. 建议明确推荐的清洁和消毒方法。
8. 建议提供单独章节,描述申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的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参考文献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