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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答疑3项
发布日期:2025-07-23 17:17浏览次数:438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常规器械差异较大,对研发人员及研发资料的要求也与常规器械差异较大,本文为大家带来浙江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答疑3项,看看审评视角下的常见问题项,一起看正文。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常规器械差异较大,对研发人员及研发资料的要求也与常规器械差异较大,本文为大家带来浙江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答疑3项,看看审评视角下的常见问题项,一起看正文。

浙江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jpg

浙江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答疑3项

1.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如何命名?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条,校准品、质控品依据其预期用途进行命名(如:降钙素原校准品、降钙素原质控品),无需括号列出配套使用检测系统方法或原理。

2.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配套质控品单独注册时,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如何制定?

参照YY/T 1652-2019,建议至少包括外观、预期结果和均匀性指标,其他指标可依据产品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3.第二类临检设备包含嵌入式软件,是否需要提交GB/T 25000.51报告?

需要提供,可在软件研究资料中提交符合GB/T 25000.51的报告,可以是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如有浙江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咨询服务需求,欢迎您随时方便与杭州证标客医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络,联系人:吕工,电话:18058734169,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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