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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是否能与集团总部或是集团内公司公用研发场地?
发布日期:2024-07-22 21:52浏览次数:232次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为医疗器械行业带来了巨大机遇,可以帮助有研发能力的个人和团队更加聚焦到自己最擅长的领域,目前,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应用最多的仍然是集团内委托生产,对于医疗器械注册人来说,是否能与集团总部或是集团内公司公用研发场地?一起看正文。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为医疗器械行业带来了巨大机遇,可以帮助有研发能力的个人和团队更加聚焦到自己最擅长的领域,目前,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应用最多的仍然是集团内委托生产,对于医疗器械注册人来说,是否能与集团总部或是集团内公司公用研发场地?一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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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是否能与集团总部或是集团内公司公用研发场地?

举个例子,某集团公司如在北京有场地,其中有一套PCR实验室、研发库房部分分区做为子公司研发场地,签订租赁合同与集团总公司共用是否可行?

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要求,申请人应当配备与申报注册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与设施。申请人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租用与申报注册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组织生产,签订租赁协议,明确使用权属,不应与其他公司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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