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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低温灌注系统等7个器械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获批
发布日期:2024-10-19 20:30浏览次数:274次
2024年10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9号)》,肝脏低温灌注系统、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腕关节假体系统、医用二氧化碳造影压力注射套装、介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穿刺手术导航定位系统7个创新医疗器械特备审查申请通过。

2024年10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9号)》,肝脏低温灌注系统、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腕关节假体系统、医用二氧化碳造影压力注射套装、介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穿刺手术导航定位系统7个创新医疗器械特备审查申请通过。

创新医疗器械申请.jpg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9号)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

1.产品名称:肝脏低温灌注系统

申请人:杭州莱普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

申请人:深圳迈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产品名称:腕关节假体系统

申请人:苏州微创关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产品名称:医用二氧化碳造影压力注射套装

申请人:北京阿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产品名称:介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 

申请人:阿比奥梅德公司

6.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

申请人: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产品名称:穿刺手术导航定位系统 

申请人:杭州微引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提交异议意见,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gcdivision@cmde.org.cn。

特别说明:进入创新审查程序不代表已认定产品具备可获准注册的安全有效性,申请人仍需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研发及提出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查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审评审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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