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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首次注册)要求解读(上)
发布日期:2025-09-07 20:39浏览次数:411次
对于有源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来说,注册资料相对无源产品可能会更加复杂、多变,涉及的知识范畴也可能更广,本文为大家带来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首次注册)要求解读,考虑到文章篇幅,分上中下三部门为大家呈现,先来看上部门内容。

对于有源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来说,注册资料相对无源产品可能会更加复杂、多变,涉及的知识范畴也可能更广,本文为大家带来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首次注册)要求解读,考虑到文章篇幅,分上中下三部门为大家呈现,先来看上部门内容。

有源医疗器械注册.jpg

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首次注册)要求解读(上)

No.1.2:章节目录

章节目录应有所提交申报资料的目录,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写明目录序号、目录标题、适用情况、上传文件名称、上传文件页码,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适用情况应列明CR目录是否适用。

No.1.3:术语、缩写词列表

术语、缩写词列表如适用,应当根据注册申报资料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出现的需要明确含义的术语或缩写词进行定义。

No.1.4:申请表

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上传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带有统一审批编码的申请表(含授权委托书)。

No.1.5:产品列表

产品列表以表格形式列出拟申报产品的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附件,以及每个型号规格的标识(如型号或部件的编号,器械唯一标识等)和描述说明(如尺寸、材质等)。

No.1.6: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质量体系或其他证明文件

1. 境内申请人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的相关证明性文件。

3. 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审批的医疗器械产品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通过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相关证明性文件。

4. 按照《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审批的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符合相关审评审批办法的相关说明。

5.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与受托企业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合同和质量协议。

No.1.7:申报前联系情况和与监管机构的既往沟通记录

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1. 在产品申报前,如果注册申请人与监管机构针对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进行了沟通,或者申报产品与既往注册申报相关。应当提供下列内容(如适用):(1)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申报前沟通。(2)既往注册申报产品的受理号。(3)既往申报前沟通的相关资料如既往申报会议前提交的信息、会议议程、演示幻灯片、最终的会议纪要、会议中待办事项的回复,以及所有与申请相关的电子邮件。(4)既往申报(如自行撤销/不予注册上市申请、临床试验审批申请等)中监管机构已明确的相关问题。(5)在申报前沟通中,注册申请人明确提出的问题,以及监管机构提供的建议。(6)说明在本次申报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2.如不适用,应当明确声明申报产品没有既往申报和/或申报前沟通。

No.1.8.1:标准清单及符合性声明

注册申请人声明申报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No.1.8.2: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

注册申请人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

No.1.8.3:符合性声明

注册申请人声明1.申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2.申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的要求。

No.1.9:其他监管信息(优先审批申请)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上传正确签章的申请表文件。

No.1.9.1: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或者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

产品属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者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医疗器械的说明和相关支持性材料(如项目任务书等)。

No.1.9.2:诊断或者治疗罕见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

1)该产品适应症的发病率数据及相关支持性资料;

2)证明该适应症属于罕见病的支持性资料;

3)该适应症的临床治疗现状综述;

4)该产品较现有产品或治疗手段具有明显临床优势说明及相关支持性资料。

No.1.9.3:诊断或者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者治疗手段的

1)该产品适应症属于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的支持性资料;

2)该适应症的临床治疗现状综述;

3)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说明及相关支持性资料。

No.1.9.4: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

1)该产品适应症属于儿童疾病的支持性资料;

2)该适应症的临床治疗现状综述;

3)证明该产品专用于诊断或治疗儿童疾病,较现有产品或治疗手段具有明显临床优势说明及相关支持性资料。

No.1.9.5: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

1)该产品适应症的临床治疗现状综述,说明临床急需的理由;

2)该产品和同类产品在境外批准和临床使用情况;

3)提供检索情况说明,证明目前国内无相关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且目前尚无同等替代诊断或治疗方法。

No.1.9.6:其他可以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No.1.9.7: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境内产品申请由申请人出具。

No.1.10:授权委托书

如有有源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服务需求,欢迎您随时方便与杭州证标客医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络,联系人:吕工,电话:18058734169,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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