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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闻重提!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销售避孕套等属于违规行为
发布日期:2019-08-21 00:00浏览次数:14312次
2018年前后,全国各地相继发文,准许超市、便利店销售非处方药及医疗器械,但是需按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法规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其中便利店常见的避孕套属于II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方可销售。

引言:2018年前后,全国各地相继发文,准许超市、便利店销售非处方药及医疗器械,但是需按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法规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其中便利店常见的避孕套属于II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方可销售。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jpg

一、旧闻重提: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摘要:

北京市商务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三点:

1、连锁便利店可以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2、连锁便利店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3、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相关法规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需要药品经营相关法规办理药品经营许可。

二、避孕套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方可销售

2017年9月4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是最新适用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目录中,明确将避孕套产品分类为二类医疗器械,分类依据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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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及药品是国家强监管领域,无证销售医疗器械或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无证销售将导致企业及个人都将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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