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法规、注册、临床、体系认证、信息系统一站式服务
24×7服务热线:0571-86198618 简体中文 ENGLISH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动态 >金华销售干眼治疗仪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
金华销售干眼治疗仪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
发布日期:2023-09-10 00:00浏览次数:808次
干眼症是指由多种因素所导致的、以眼睛干涩为主要症状的泪液分泌障碍性眼病,常伴有双眼痒感、异物感、烧灼感,或畏光、视物模糊、视力波动等表现。关于干眼症的诊断和治疗,目前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有干眼检测仪、干眼综合治疗仪、干眼恒温熏治疗仪等,本文大家介绍在金华销售干眼综合治疗仪,收费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干眼症是指由多种因素所导致的、以眼睛干涩为主要症状的泪液分泌障碍性眼病,常伴有双眼痒感、异物感、烧灼感,或畏光、视物模糊、视力波动等表现。关于干眼症的诊断和治疗,目前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有干眼检测仪、干眼综合治疗仪、干眼恒温熏治疗仪等,本文大家介绍在金华销售干眼综合治疗仪,收费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jpg

金华销售干眼治疗仪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制度,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家庭常用13类医疗器械除外);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则需要具备对应的营业范围;在网络平台销售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金华是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市场最发达的区域之一,是我司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服务客户最多的区域之一。

从文中插图可以看到,目前我国批准的干眼检测仪、干眼综合治疗仪、干眼恒温熏治疗仪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因此,在我国销售干眼治疗仪需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 2018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咨询 浙ICP备18025678号 技术支持:熙和网络